一、培养目标
1.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专科医师。
2.能熟练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分析和解决本专科的临床问题;及时有效地利用循证医学研究结果,为患者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3.具有良好的交流能力,能同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有效地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与医护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有效的合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医疗工作中管理者的角色;具有良好的教学意识和一定临床教学能力,并积极地进行健康教育;具有良好的终身学习理念和习惯,能够进行批判性思维。
4.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能够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展开相关研究;具有探索、研究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科学问题的基本理论基础和技能;在研究中崇尚科学精神,尊重科学事实;尊重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遵守相关临床和试验研究的法律法规和研究伦理。
5.热爱临床工作,勇于为临床事业做奉献;具有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关爱患者;遵守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尊重患者的人格和基本权利。
二、培养方式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进行培养,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全日制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需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
三、学制与招生计划
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
2023年拟计划招收70名左右(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3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3.考生原则上应为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毕业生。往届生在报考时必须已经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卫健委统一制式新版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且获得该证书或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公布(或正式通知)为成绩合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可暂按住院医师规培证符合条件允许参加后续的考核环节,如未通过该考试,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者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家卫健委统一制式新版证书) 。
4.报考博士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同或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425。
②IELTS≥6.0;TOEFL≥85;GRE≥260;WSK或PETS5考试合格。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持《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经审核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一份做为报考材料之一交给报考院系,同时明确告知院系本人报考少干计划。
五、招生目录
专业目录见附件4。
六、招生方式
我校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相关招生院系实施细则见以下